政府擬將網上「串流」侵權列為刑事化
政府擬將網上「串流」侵權列為刑事化
港 府 為 打 擊 網 上 侵 權 問 題 , 擬 將 透 過 「 串 流 」 技 術 傳 播 侵 權 品 , 即 使 不 涉 及 商 業 活動 亦 列 為 刑 事 罪 行 , 至 於 以 「 點 對 點 」 方 式 下 載 侵 權 品 則 建 議 只 受 民 事 責 任 規 限 。
自 由 黨 林 健 鋒 質 疑 , 現 時 如 網 上 流 行 的 視 頻 網 站 「 YouTube 」 亦 使 用 「 串 流 」 技 術, 擔 心 市 民 會 誤 墮 法 網 。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蔡 瑩 璧 指 , 因 現 時 「 串 流 」技 術 的 侵 權 行 為 較 嚴 重 , 而 法 例 只 針 對 上 載 者 , 所 以 只 針 對 以 「 串 流 」 技 術 的 侵 權問 題 。
商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王 國 彬 亦 指 , 當 局 明 白 執 法 有 一 定 困 難 , 例 如 上 載 者 使 用 海 外 伺 服器 發 放 侵 權 品 的 問 題 , 海 關 需 要 當 地 法 律 機 構 協 助 等 , 而 海 關 本 身 亦 會 投 放 資 源 提升 技 術 及 改 善 執 法 問 題 。
即 CABLE TV, NOW TV, 手機睇波都係犯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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