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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 2007-3-30 10:34 PM

虛報身分抽新股

【明報專訊】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昨拘捕18人,涉嫌在去年10至12月的7次公開招股活動中,虛報身分證號碼重複提交申請表,以增加中籤機會。當中兩人為證券行職員,部分人有親戚關係或互相認識。警方表示,案件共涉及933份申請,其中有1人遞交20張申請表,亦有人遞交15份申請表後全部中籤。
被捕者利用未中籤退款支票隱去身分證號碼第4及5位數字的漏洞詐騙。證監會將於下周一的招股活動起,改為隨機隱去申請人兩個身分證號碼堵塞漏洞。

填寫相近身分證號碼入籤
根據《上市規則》及《證券條例》,上市保薦人有責任確保新股股份公平分配。因此,企業一般習慣在招股章程中列明所有人只可用一個身分,提交一份申請。換言之,投資者不能提交多份白表(用個人名義申請),也不能同時入黃表(透過經紀行或銀行申請),股份登記處在核對申請人資料時,如發現重複申請,便會取消有關人士的認購資格。
市民遞交申請書(白表)時,需填寫姓名、身分證號碼及地址等個人資料,然而為保護市民私隱,申請人倘不中籤,其退款支票上的身分證號碼第4及第5個號碼會由*符號代替。不法分子疑利用此漏洞,以自己的名字,但虛報相近的身分證號碼(虛報第4及第5個號碼)、不同的地址及職業遞交多份申請書,以增加中籤機會。由於該兩個數字可有100個組合(00至99),理論上犯案者最多可遞交100份不同身分證號碼組合的申請表。
若然他們成功獲得配股,當股價上升時,便可隨時出售股票獲利;即使他們的申請未被抽中,他們仍能憑退回的支票到銀行領取退款,因支票上收款人的身分證號碼第4及第5個號碼被隱去,銀行職員見其餘數字相同,亦不會得知被隱去兩數字與持支票者的號碼不符,結果可取回退款。

1人交20張申請表
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曾祥達表示,警方於本年1月接獲一名認購新股市民的投訴,指在港交所網頁上看到自己的身分證號碼,顯示她在一次公開招股活動中被列作成功申請者,但她其後卻收到退款支票,又沒收到配股證明書。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,昨日採取行動,拘捕10男8女,他們涉嫌重複提交申請表,年齡介乎20至60歲,其中兩人為證券行職員,部分人有親戚關係或互相認識。
曾續稱,調查後發現事件中共涉及933份申請書,為去年10至12月的7次公開招股活動,該7隻新股收市當日升幅由12至85%。在被捕人當中,[color=red]有認購者1人遞交20張申請表,也有人遞交15份申請表後全部中籤[/color]。警方正調查各被捕人是否有聯繫,並點算案件中涉及的款項,不排除稍後再有人被捕,行動仍然持續。


就係呢d咁既人,搞到我抽唔中股票:sss5

admin 2007-3-31 06:53 PM

[quote]原帖由 [i]Eric[/i] 於 2007-3-30 10:43 PM 發表 [url=http://www.hksyu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5518&ptid=851][img]http://www.hksyu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【明報專訊】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昨拘捕18人,涉嫌在去年10至12月的7次公開招股活動中,虛報身分證號碼重複提交申請表,以增加中籤機會。當中兩人為證券行職員,部分人有親戚關係或互相認識。警方表示,案件 ... [/quote]

佢都俾人捉左啦,算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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